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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 2001-12-21精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I 导读

申请人: 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西路31号 被申请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3年8月31日对申请人举报事项作出的答复,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或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本会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复议请求证监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登记举报事项的决定;

来源:中国证监会 · cs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