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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 2001-10-16精选

关于对中投汇恒(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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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投汇恒(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日期:2026-10-16 来源:北京证监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中投汇恒(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是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二是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来源:中国证监会 · cs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