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原文
中国证监会·· 2001-10-08精选

关于对浙江冠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AI 导读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6-00011624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91417231000 名 称 关于对浙江冠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浙江冠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冠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来源:中国证监会 · csrc.gov.cn